時間:2023/4/17 18:25:36 作者: 點擊數(shù):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州市科技創(chuàng)新條例》《廣州市加強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實施方案》《廣州市科學技術局完善基礎研究人才培育體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大力支持科研人員自主選題開展創(chuàng)新性的科學研究,充分營造寬松的學術環(huán)境,為我市培育一批年齡結構合理的高素質基礎研究人才,助力我市高質量實現(xiàn)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現(xiàn)啟動基礎研究計劃2024年度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專題項目申報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專題支持方向包括青年博士“啟航”項目、優(yōu)秀博士“續(xù)航”項目、科技菁英“領航”項目。
(一)青年博士“啟航”項目。支持35歲及以下從事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青年博士,在自然科學領域內自主選題、自由探索,開展創(chuàng)新性的科學研究,培養(yǎng)獨立承擔科研項目的能力。
(二)優(yōu)秀博士“續(xù)航”項目。鼓勵青年博士勇于承擔國家科研任務,圍繞已有研究基礎深入開展探索性研究,對成功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優(yōu)秀博士給予滾動配套支持。
(三)科技菁英“領航”項目。支持在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領域已取得一定成績的菁英學者,瞄準國際前沿和重點領域重大科學問題,潛心開展創(chuàng)新性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沖擊國家級人才項目。
上述類型項目的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3。
二、組織方式
本專題由全過程管理簡政放權改革試點組織單位(以下簡稱組織單位,名單見附件4)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單位組織科研人員通過“廣州科技大腦”(http://gzsti.gzsi.gov.cn/)自行申報??蒲腥藛T按要求簽署科研承諾書、填報項目申報書并提交有關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審核科研人員申報資格和項目申報材料。經(jīng)組織單位推薦,市科技局按程序審核后,符合條件的予以立項。
三、申報條件
(一)組織單位須在“廣州科技大腦”完成2022年度本專題的年度報告。
(二)申報單位應為在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設立、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jīng)歷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等事業(yè)單位和科技類(教育類)民辦非企業(yè)單位。
(三)項目負責人在研和當年新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只能依托同一個單位。
(四)項目負責人應為申報單位工作人員,項目實施期內在職,熟悉本領域國內外科技和市場發(fā)展動態(tài),具有本領域的工作經(jīng)驗,是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員并能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組織項目按計劃進度實施。
(五)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未在科技違規(guī)、科研失信等信用懲戒期內。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單位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行賄犯罪記錄。
四、申報限制
(一)作為申報單位存在2023年1月15日已到期,且未按要求提交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材料的,不得新申報競爭性前資助項目。其中,申報單位為高校的,限制到二級院系,由高校負責審查。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等申報單位所屬二級院系(所)及相關分院、分部、分中心駐地不在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的,不得申報本項目,并由各組織單位負責審查。
(三)作為項目負責人2023年度及以后(基于“廣州科技大腦”申報的項目)同一科技計劃類別內,在研和新申報項目累計不得超過1項;作為項目負責人已有2022年度及以前(基于“廣州市科技業(yè)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申報的競爭性項目)在研項目的,暫不受理新項目申報。市校(院)企聯(lián)合資助項目不受以上限制。
“在研”項目是指在申報新市科技計劃項目前,存在未完成項目驗收流程或終止流程的競爭性項目。2023年度的競爭性項目待完成任務書簽訂的項目視同“在研”。
(四)市科技計劃已立項競爭性項目不得再次申報,同一項目不得申報不同的科技計劃類別,已獲得國家級、省級財政資金支持或市級其他部門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
五、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注冊。申報單位進入“廣州科技大腦”按要求完成單位用戶注冊(新開戶),獲取單位用戶名及密碼;已有單位用戶賬號的,無需另行注冊。
(二)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維護。申報單位用戶登錄“廣州科技大腦”,完善錄入單位信息基本情況。項目負責人根據(jù)需要自行注冊賬號,完善個人信息。
(三)項目申報。項目負責人登錄“廣州科技大腦”,選擇該項目專題,在線填寫申報材料后,提交至申報單位審核。
(四)單位審核。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確保申報質量,通過后提交至組織單位審核。申報單位如需修改申報信息可與組織單位聯(lián)系,經(jīng)組織單位網(wǎng)上推薦的項目不再退回修改。
(五)審核推薦。組織單位對項目進行審核,按指標分配要求進行網(wǎng)上推薦;完成網(wǎng)上推薦后,導出推薦立項項目清單,加蓋單位公章后上傳“廣州科技大腦”。
(六)市科技局根據(jù)組織單位實際推薦情況在專題內進行指標調劑。
六、申報時間
(一)網(wǎng)上正式填報及組織單位網(wǎng)上推薦時間:2023年4月20日—6月30日。
(二)組織單位推薦項目清單及蓋章上傳時間:2023年6月25日—6月30日。
七、注意事項
(一)本專題項目均不列參與成員。
(二)申報單位應加強本單位項目申報工作的統(tǒng)籌組織,合理安排項目申報書填報和材料提交時間,避免出現(xiàn)在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到期前系統(tǒng)網(wǎng)絡擁塞耽誤申報。
(三)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須仔細閱讀申報指南各項要求,并按申報指南要求在“廣州科技大腦”提交申報材料,不接收補充提交申報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錯過申報時間節(jié)點等原因,導致未成功申報的責任由項目負責人和申報單位自行承擔。
(四)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chǎn)權糾紛在內的潛在風險。
(五)凡弄虛作假者,不符合申報條件或違規(guī)申報情形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核實后,項目不予立項,已獲立項的實行強制終止。發(fā)現(xiàn)存在科技違規(guī)、科研失信等行為的,依據(jù)國家、省、市相關規(guī)定辦理。
(六)項目申報受理和立項等信息可在“廣州科技大腦”系統(tǒng)上查詢。項目負責人在“廣州科技大腦”提交申報材料后應留意項目狀態(tài),并注意提醒申請單位和組織單位及時審核推薦。
(七)本專題各類型項目經(jīng)費管理實行市財政科技經(jīng)費“包干制”。
八、聯(lián)系方式
(一)指南業(yè)務咨詢電話:馬學濤、李磊,020-83124150、020-83124052。
(二)網(wǎng)絡申報技術支持電話:020-83124114、020-83124194。
(三)組織單位申報業(yè)務咨詢:各項目負責人如對指南理解有不清楚之處,請在申請?zhí)顖笾?,務必與各組織單位提前溝通了解(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4)。
附件:
1. 2024年度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專題(青年博士“啟航”方向)項目申報指南.pdf
2. 2024年度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專題(優(yōu)秀博士“續(xù)航”方向)項目申報指南.pdf
3. 2024年度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專題(科技菁英“領航”方向)項目申報指南.pdf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4月15日